时间: 2024-06-02 01:23:50 | 作者: 不锈钢烧结网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定估计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依照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做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公开
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全部资产和
负债事宜而涉及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
价值,评估范围是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
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价值类型
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
相关状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
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
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评估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下列行
2.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中同华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分内容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公开
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全部资产和
负债事宜而涉及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2015年6月30
委托方二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法律法规规
配套件以及上述产品成套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维修;铸件制造;铆焊加
工;机械加工、木器木型加工、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与热处理及其制品销售;电器控制
柜的设计、加工、销售;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五交化商品
销售;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易货贸易;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经销;办公用品、机
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特业部分限有许可证的下属公司经营);机械设备的技术
大橡塑系于 1998 年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
起人以其下属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厂经营性资产出资,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冶金轴承集团公司、大连金州区锻压件厂和烟台未来自动装备有限公司(原烟台
气动元件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1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5 年 12 月 10 日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签订股权划转协议书,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60.79%计 6,383 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无偿划转给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2006 年 7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股
权比例下降为 47.42%。 2008 年 11 月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47.42%的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至其下属全资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2010 年 11 月控制股权的人大连市国有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大橡塑累计发行股本
总数 29,034.21 万股,注册资本为 29,034.21 万元,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有资产
以上2012年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56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灰渣、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销售;实业投资;
纺织原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
机构经营:火力发电;蒸气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
恒力集团始建于 1994 年,是以石化、聚酯新材料、地产和织造等四大板块为主业,
热电、机械、金融、酒店等多元化发展的国际型企业。恒力集团下辖吴江化纤织造厂
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江苏博雅达纺
织有限公司、恒力(宿迁)工业园(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恒力(南通)纺织新材料产业园、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苏州华毅机械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湖度假村等十多家实体企
在石化板块,恒力石化(大连长兴岛)产业园一期 PTA 项目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
成功投产。在聚酯新材料板块,恒力集团全套原装进口设备,年聚合产能 260 万吨。
在地产板块, 10 多家地产公司总开发量超 1000 万平方米。在织造板块,作为企业产
业链的纵向延伸,恒力集团织造企业共拥有 12000 套自主研发的喷水织机和喷气织机,
与被评估单位是同一单位。委托方二恒力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拟与大橡塑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恒力集团拟收购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大橡塑 29.98%的股权,大橡塑拟置出全部资产和负债及拟置入江苏恒力化纤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8日下达的关于原则
同意《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资产
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是为大橡塑拟置出全部资产和负债提
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具
1.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以上财
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5685
2. 截止评估基准日,大橡塑拥有8家子公司,其中7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
5 混炼挤压造粒机组的门式熔体调节装置 发明 ZL0.7 2008.06 2010.09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7 混炼挤压造粒机组的熔体混炼度调节装置 发明 ZL6.0 2008.03 2011.05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9 大型熔体齿轮泵中滑动轴承的强制性自润滑系统 发明 ZL1.6 2008.04 2011.08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13 熔体齿轮泵中齿轮转子的相位调整方法 发明 ZL9.X 2011.04 2013.08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15 水下切粒的机械密封装置 发明 ZL7.3 2012.04 授权未发证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16 锁扣油缸装置 发明 ZL6.1 2011.10 授权未发证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21 粒子冷却水系统的水粉过滤器装置 实用新型 ZL4.8 2012.11 2013.05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26 挤压机粉料密封装置 实用新型 ZL5.9 2015.01 授权未发证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27 挤压机熔料密封装置 实用新型 ZL1.5 2015.01 授权未发证 大型混炼挤压造粒机组
31 同步拉伸机手动盘车装置 发明 ZL4.3 2012.04 授权未发证 电池膜拉伸机组
32 同步拉伸机调幅装置 发明 ZL9.6 2013.06 授权未发证 电池膜拉伸机组
51 两辊压延机用的自动切刀 发明 ZL9.4 2013.08 授权未发证 压延机组
61 新型双向过接头油缸 实用新型 ZL5.8 2015.01 授权未发证 压延机组
62 橡胶压延机液压式调距 实用新型 ZL9.0 2015.03 授权未发证 压延机组
80 开炼机手动挡胶板装置 实用新型 ZL0.5 2015.03 授权未发证 开炼机
108 碳纤维预浸料浸胶生产线用双工位翻转卷取装置 发明 ZL8.8 2009.12 2013.08 碳纤维涂浸胶机组
除本报告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第3.部分所述资产外,企业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
(1) 根据大橡塑的统一安排,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麦克罗机械工程
有限公司另行委托Hogg Shain& Scheck做评估,并独立出具了与本评估报告书基于
同一基准日的《估值报告》。本评估报告直接引用了《估值报告》的估价结论。于评
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得出的麦克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为
4,600,000.00美元,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美元兑人民币的国家外汇中间价(汇率为
(2) 根据大橡塑的统一安排,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橡塑香港投资
Appraisal做评估,并独立出具了与本评估报告书基于同一基准日的《资产评定估计报
告》。本评估报告直接引用了《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6
月30日,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得出的捷克共和国布祖卢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为
325,560,000.00捷克克朗,按照评估基准日的捷克克朗兑人民币的国家外汇中间价(汇
(3) 本次企业置出资产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另行委托,由辽宁华鼎房地
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承担土地使用权评估工作。本评估说明中评估结论是本次经济行
为对应的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资产,其中汇总了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土 地 估 价 报 告中的2宗土地使用权,其中:大橡塑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市场条件下的价值,因此采用资产现状利用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
根据资产评定估计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根据实现经济行为的
1.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下达的关于原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管理办法施行细
4.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
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管理暂行办法》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
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 7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11.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2.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13.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4. 《企业国有资产评定估计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定估计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定估计职业道德准则-基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
4. 中国资产评定估计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定估计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定估计准则》
5. 中国资产评定估计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非货币性资产》和《专利资产评定估计指
6. 中国资产评定估计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定估计准则——利用专家工作》的通知(中评
7. 中国资产评定估计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的通知(中
8.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
4. 下属长期投资单位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章程、验资报告等产权证明文件;
3.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2000]294 号令);
5.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
11. 《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辽
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2008);
12. 辽宁省造价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 2015 年 6 月建筑工程材料综合指数;
13. 辽宁省造价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 2015 年 6 月大连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14. 辽宁省造价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 2015 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15.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16. 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费收费文件: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 375 号、国家计委建
1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通知》(计价格
19.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21.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及白蚁防治费:大财非[2007]668 号等文件;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2012 至 2014 年及基准日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
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是:(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
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由于本次评估目的为大橡塑拟置出全部资产
和负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置出资产和负债后企业管理层会出现重大变化,且该企业
自2014年连续亏损,目前并无扭亏为盈的迹象,不符合收益法评估的假设前提,故不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是:(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
(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经现场核实和公开市场交易案例的分析,未找到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是:(1)被评估对象处于接着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
继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3)具备可利用的历
史资料。经现场核实被评估企业具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通过,资产
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源自较广,具备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条件,故可以采用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1、 货币资金:现金存放于大橡塑财务部,评估人员核对了有关账册并采用监盘
的方式进行现场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现金出库数、入库数,倒推出评估基
准日实有金额,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进行核对;对银行存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对开户银行进行
了函证,检查是不是存在重大的长期未达账项和影响净资产的事项。对于货币资金以核
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中外币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4、 应收款项:对于期后已收回和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额收回的,按账面余额确认
评估值;对于收回的可能性不确定的款项,参照账龄分析估计可能的风险损失额,以
6、 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的评估:对参股且被投资单位仍在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载明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
7、 长期股权投资:对拥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同
一评估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做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
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对参股且被投资单位仍在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载明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票比例确认评
9、 非货币性资产-土地使用权引用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鼎土估
字【2015】第6207号《土地估价报告》的估价结果,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进
行评估;非货币性资产-专利采用收益法做评估;非货币性资产-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账面值确认
10、 负债:对于债权人确实存在的,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有确切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定估计业务约定书;确定项目负责人,组
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单位填报资产评定估计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
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来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
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
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各资产评定估计说明进行资产评定估计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
估报告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定估计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
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做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
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做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4. 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线.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评估的专利以及对专利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6. 本次评估假设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会发
8. 本次评估的113项专利中有一项专利-中心分流式一步法炼胶工艺方法及系统
所有权人为三家公司,分别为特拓(青岛)轮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了解三方没有签署任何使用权限制
协议,本次评估假设大橡塑公司使用权没有限制,因使用该专利产生的收益也不需要
9. 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
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1. 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由于存货中的在产品、产成品账面值仅反映其制造成
2. 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主要是因为其部分子公司长期亏损,评估人员对部分
3. 房屋建筑评估减值:主要是因为厂区内的主要建筑为厂房,而厂房均为钢结构,
钢材的价格近几年来的降价幅度较大,这就造成了评估原值减值;固定资产账面值中,
包括资本化利息约 4400 万元,前期费约 2000 多万,该部分费用较高。在评估中,采
用国家收费标准计算的前期费及在正常工期计算的利息相对于上述费用均较大幅度的
4. 机器设备评估减值的主要的减值原因是企业的进口设备比例占到全部设备总
金额的 30%左右,这部分资产购置的时间较早,受人民币的汇率的影响及欧美工业产
品出厂价格指数的影响,进口设备换算成人民币后价格下跌较大。其他的国产机器设
备很多购置时间较早,机械加工设备居多,受国内钢材市场价格的影响机加设备市场
价格呈下降趋势。综合原因,造成本次设备类资产评估的减值。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
值是因为:电子技术发展较快,整体呈降价走势;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因为企业购
置的部分软件在电子设备中核算,软件按市场法评估增值较大造成的。车辆评估原值、
5.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是因为委估土地于 2009 年取得,经过几年的发展,
大连市工业用地现在的成交价格较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造成了评估增值。
6. 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共计有 113 项取得专利权证,为研制及申请专利发
生的费用企业均在当年的管理费用中核算,本次评估对其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由此
7.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反映的是摊销后的余额,本次评估对部分软件
8. 流动负债发生增值,主要是因为大橡塑从辽宁达翔机电有限公司购入原材料,
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尚未入账,评估时根据发票金额确定原材料评估值,同时
9. 非流动负债发生减值,主要是因为 20 万吨/年大型挤压造粒机、30-45 万吨/年
大型挤压造粒机项目已经完工,除企业搬迁补偿款预计支出 2121 万元以外,收到的上
述专项资金及海外并购专项扶持资金不需支付,评估为零造成非流动负债发生减值。
1.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
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2.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
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
5.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
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做必要的查验和披露,
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
见超出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告中披露的有关产权
(1) 大橡塑申报评估的房屋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被评估单位出具了这部分房屋
产权的承诺函,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评估人员索取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结算等产权替代证明,根据企业的申报
面积、结构类型等进行了现场勘查,以核实房屋的建设合法性、权属和建筑面积。
(2) 大橡塑申报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工程结算尚未完成,部分房屋建筑物存在打包
入账,企业未能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我们无法将房屋建(构)筑物实物资产与房屋建
(构)筑物账面值一一对应。故由大橡塑将厂区内的房屋建(构)筑物进行了统计,
(3) 本次企业置出资产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另行委托,由辽宁华鼎房地产
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承担土地使用权评估工作。本报告评估结论是本次经济行为对应的
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资产,其中汇总了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土
元。预了解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具体情况,需参看华鼎土估字〖2015〗第6207号土地估
(1)根据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
子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为 24A127013011JK)以及抵押合同(编号
为:24A127013011DY)及其补充协议,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将部分资产
(2)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大连大
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房屋产权的相关说明,并承诺委估全部房屋的产权归
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评估人员根据大连九成测绘信息公司出具的房产面积测绘
报告书(九成房测(果)字【2012】482-498 号)的房屋面积进行评估。
(3)本次企业置出资产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另行委托,由辽宁华鼎房地产
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承担土地使用权评估工作。本报告评估结论是本次经济行为对应的
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资产,其中汇总了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土
元。预了解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具体情况,需参看华鼎土估字〖2015〗第6207号土地估
(4)辽宁达翔机电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为辽宁达翔机电有限公
司于2009年4月购买的34#1-0-1商品房,辽宁达翔机电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4月30日支
付大连金真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购房款,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
(5)对于大橡塑境外控股子公司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和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由
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的安排,我们未能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对于银行存款我们获取
银行对账单、对内部往来款进行余额核对;对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拥有的两套公寓由
于尚未取得购房协议等相关资料,未能进行替代程序核实,对于委估车辆,主要通过
获取的购车合同及现场照片对其进行核实;由于评估人员在国内很难查到国外的房屋
及车辆价格信息,且未能进行现场核实程序,故对委估的房屋建筑物及车辆按账面值
列示;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引用境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具体情况如下:
另行委托Hogg Shain& Scheck进行评估,并独立出具了与本评估报告书基于同一基准
日的《估值报告》。本次评估我们直接引用了《估值报告》的估价结论。欲了解有关麦
克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认真阅读Hogg Shain& Scheck出具的
的下属长投单位捷克共和国布祖卢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委托American Appraisal进行评
估,并独立出具了与本评估报告书基于同一基准日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本次评估我们
直接引用了《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评估结论。欲了解有关捷克共和国布祖卢科股份有限
公司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认真阅读American Appraisal出具的上述《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6)北京达翔通飞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通过了股东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认缴但尚未实际出资的 180 万
元人民币股权转让给北京德信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桃花源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将其认缴但尚未实际出资的 186.6 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给北京德信汇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变更行为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但尚未
实际出资。经过本次股权变更,北京达翔通飞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和股
1.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只能用于本评估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定估计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正确、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报告所造
2. 本评估报告未经企业国有资产评定估计项目监管单位完成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
3. 未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4. 本评估报告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
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
1.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下达的关于原则
附件十二: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华鼎土估字〖2015〗
1. 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大连大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机动车辆行驶证、审计
3. 辽宁达翔机电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机动车辆行驶证、审计报告
4. 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章程、Hogg Shain& Scheck 出具的麦克罗
5. 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章程、American Appraisal 出具的捷克共
6. 北京达翔通飞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审
7. 大连经纬刀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正文及所附财
宜所涉及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
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力石化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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